Thursday, May 24, 2012

中國文化的賜與: 台灣 天殺的人治


Why at the same time, 法院如山控告案件完全置之不理?

〈金恒煒專欄〉天殺的特偵組!
 
特偵組,又來了!這回還是針對陳總統。尤其在馬英九民調支持度徘徊在十五至二十%之間的難堪以及五二○就職萬民齊罵下,特偵組「轉移視聽」(起訴書所用之詞)的手法,人民都嫌煩,特偵組自家嫌不嫌煩呀!
用侵占機密文件為名,實則掩蓋不住政治其內的齷齪;洋洋灑灑一百二十多萬字的起訴書,嚇誰呀?好像用字海就能清洗「扁偵組」的諡名!也好像三大冊、二二二一頁就能眩人耳目?
特 偵組沒有公佈起訴書全文也就罷了,叫人質疑的是,發言人陳宏達在記者會中大玩政治,一則雖然認定扁侵占公文是為了撰寫回憶錄,但實際上或說實質上要突出的 卻是:扁要蒐集前總統李登輝、前副總統連戰,親民黨主席等的資料,然後得出結論:「陳水扁犯罪目的,…,是將手伸入司法」。特偵組的這個說法、用語,哪像 司法人?簡直與叩應節目的名嘴或者爆料的立委一樣。聽得下去嗎?
先談昨天某晚報所謂的「黑資料」。機密文件沒有什麼黑白可言,為什麼會變成 「黑資料」?黑資料是政治鬥爭的工具,最擅長的是中共內鬥,最近香港特首選舉,梁振英陣營就宣稱取得「無間道」之稱的劉夢熊手中有關對手唐英年十年前的黑 材料。難道特偵組成了無間道?若真是「黑」材料,特偵組為什麼不以此法辦李登輝、連戰與宋楚瑜?把公文說成黑資料,玩的全是政治。
陳總統把 機密公文當「黑資料」用?如何證明?陳宏達明明說陳總統所持的機密公文「沒有外洩」;沒有外洩就是沒有使用,既然沒有使用,如何可以安上黑材料的罪名?陳 總統既然當下沒有使用,更證成是為將來寫回憶錄所用。更何況,多達一萬七千多件公文,與李、連、宋有關者只是區區,其他不是黑資料的資料,要用在哪裡?用 膝蓋想就知道。
總之,扁公文既沒有外洩,特偵組哪有證據能夠證實陳總統要當「黑資料」使用?這不只是誅心之論,也通不過檢驗,再一次暴露炮 製與羅織用心。從方法學上來看,這是理念先行,再找故事;這是先有理論架構,再把材料填進去;這是先射箭,再畫靶。連黑材料之說,都是黑白講,特偵組怎麼 可能推論出「想轉移本身涉貪的焦點」?至於指控「將資料作為扁家被偵辦的訴訟之用」,老實說,又有什麼錯?這不但合法也合理;扁即使沒有掌握這些公文,於 法也可請法院調閱。重點是,陳總統律師鄭文龍表示,扁案司法訴訟過程,他完全沒有看到也沒有用到這些機密文件。可見特偵組說謊不打草稿。
最 後談一下「扁將手伸入司法」。扁如果要把手伸入司法,執政八年為什麼沒有辦一個—一個都沒有—前朝官員?如果陳總統像馬英九一樣,多金的連戰、興票案的宋 楚瑜不鋃鐺入獄才怪。如果陳總統像馬英九一樣介入司法,在「他馬,的」特別費案中,把蔡守訓換下來,馬能全身而退?更要問的是,特偵組有沒有把手伸入政 治?特偵組成立的目的是「查緝黑金」,馬統政府貪官一堆,特偵組閉目不辦,卻偵辦與其職責無關的案件;機密文件與特偵組何關?徒然打出特偵組是扁偵組或綠 偵組的原形而已。 (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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